导语:20岁的梦露一心想成为大明星。她做过泳装模特、拍过裸照,这样的举动在今日是成名必经之路,但在当年几乎毁掉她的星途。她倒不是剑走偏锋,而是为了钱,出名前她也要吃饭。也要保证汽车不再进典当行。
40s:在40 年代她还不叫玛丽莲-梦露,样子也比较邻家女孩。出身低微的她最开始是做模特儿,裸体照在成名之后才被翻出来。
50s-60s:进入1950 年代,梦露开始得到一些理想的角色,不再跑龙套。她变得更美,垫高了鼻子,头发一直染成淡金色,形象越发鲜明。《飞瀑怒潮》(Niagara)、《绅士爱金发美人》(Gentlemen PreferBlondes)、《七年之痒》(The Seven Year Itch)、《热情似火》(SomeLike It Hot)等,奠定了她银幕性感女神的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