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Mango PK Victoria Beckham
双方争论点:时装细节处的相似度
抄袭商标、LOGO早已屡见不鲜,这一次在Mango2012秋冬广告中,我们看见的Kate Moss身穿一件军装风裙装,不免让人有些凌乱。某时尚网站找出了Victoria Beckham 2012秋冬系列裙子与其比对,结果是两者在某些细节上有着惊人的相似。两者除去颜色外,细节上,Mango 2012秋冬款没有Victoria Beckham 的口袋装饰。某“时尚打假”博客The Fashion Law便在这篇新闻中评论道:“我认为Mango的这件裙子受到了Victoria Beckham的影响,但是还不能算赤裸裸的模仿,Mango还是做了些改造,比如移除了胸口口袋,皮带,装饰的手臂手环,另外还在胸口处加上了一个倒三角形的细节设计。这虽然不能算创意,但是鉴于现在时装界的高模仿率,它不像Forever21 曾经那样恬不知耻公然全盘的抄袭那样糟糕。”
类似的事件和品牌,在时尚圈里也可谓是不胜枚举。下面再简要为大家BLABLA近几年发生过的几个典型案例。
4.Alexander McQueen PK Hells Angels
双方争论点:Hells Angels指责Alexander McQueen滥用其骷髅头标志
结果:Alexander McQueen承诺不再使用任何Hells Angels的骷髅头标志,并召回和销毁在售的Hells Angels骷髅头标志产品。
5.Balenciaga PK Steve Madden
双方争论点:Balenciaga指控Steve Madden抄袭其2007年一款细高跟鞋设计
结果:2011年11月,Balenciaga和Steve Madden秘密和解。
6.Abercrombie & Fitch PK American Eagle
双方争论点:Abercrombie & Fitch指控American Eagle抄袭其姐妹品牌Hollister的数字标志:22
结果:法官驳回Abercrombie & Fitch的诉讼,声称American Eagle并没有销售抄袭Abercrombie & Fitch的服装。
7.Diane Von Furstenberg PK Forever 21
双方争论点:Diane Von Furstenberg状告Forever 21抄袭其4款设计
结果:Diane Von Furstenberg赢得官司,Forever 21背叛禁止再抄袭任何Diane Von Furstenberg设计。
或许这些大牌的“烦恼”要追溯到快时尚品牌的定位上,快时尚品牌并不追求“创造力”,它们一贯走的就是追随的路线。快时尚品牌的设计师团队非常庞大,几百名设计师穿梭在各大时装周的秀场中,将新的时尚元素整合在一起,变成自己的产品。快时尚品牌的生产周期往往只有几周时间,他们无需绞尽脑汁预测未来的潮流,只要手脚够快就可以了。
从法律上讲,时尚产业的抄袭很难杜绝,因为这个产业更新换代极快,应季服装到了下一季就会变成“仓底货”,即使是实力雄厚的公司也不可能为每一款衣服申请专利。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,时装的具体设计、裁剪、面料和外观等都没有纳入到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内。
虽然大牌讲究面料、版型,连填充物、金属件这样的细微末节都做得一丝不苟,但其昂贵的标价并不是大部分消费者可以承受的。快时尚品牌的“复刻”往往顺应了消费者的心意,花几十块美金就可以赶上当季的潮流,将各种奇妙的新设计穿上身。(整合编辑:韩笑)
部分文章来源:观潮网、无时尚中文网